一、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二、“两个共同”: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
三、“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四、“四个认同”: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五、“五个维护”:维护社会主义民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
六、“六进”:进机关、进乡镇街道、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活动场所
“四微”:
浙江省以“微组织、微窗口、微热线、微平台”建设为工作抓手,创新城市民族工作体制机制,着力构建城市民族工作新格局。
一、发展“微组织”,完善网络、延伸触角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体系。省、市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多的县(市、区)普遍成立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向基层延伸触角,重点加强街道、社区少数民族管理服务“微组织”建设,要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街道建立民族工作协调组织,要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重点社区建立民族工作协调议事会,做到组织、机构、人员三落实。据统计,全省建有各级各类民族工作领导协调、理事议事等组织700多个,全面覆盖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
二是发展少数民族社团组织。引导建立民族工作促进会、少数民族联谊会等社团“微组织”,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的骨干人员组织起来,不断增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如宁波市北仑区建立了三级民族团结进步促进组织,即区里设立民族团结促进会,9个街道(乡镇)设分会,社区、学校、企业设立促进小组,成为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依靠力量。
二、开辟“微窗口”,瞄准需求、精准服务
一是加强有形“微窗口”的建设。各地在便民服务中心、少数民族较为集中的街道、社区,普遍设立面向少数民族的“绿色服务通道”,提供就业创业、办证办事、社会保障等全方位服务,满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二是探索个性“微窗口”建设。针对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求,各地从实际出发,开展精准化、个性化服务,成就了少数民族同胞的一个个“微心愿”。如绍兴市民宗局会同司法部门开设少数民族法律援助窗口,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街道为社区少数民族老年人提供公共食堂就餐服务等。
三是推动自助“微窗口”建设。通过建立“民族之家”、“城市义工”等志愿服务队伍,为少数民族同胞提供自助服务,使他们感受到民族大家庭的浓浓情谊。如义乌市鸡鸣山社区组织建立了一支以社工为骨干、少数民族代表和经营户志愿者组成的服务队,专门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一对一”代办服务。
三、建立“微热线”,畅通渠道、增进互动
一是开通一条服务热线。通过服务热线,为少数民族群众的诉求表达、问题咨询、困难求助提供方便。如杭州市下城区新颜苑社区“微热线”开通一年多,共受理少数民族群众代理代办业务48项,接受求助电话179起,架设起一座连通政府与少数民族群众交流沟通的桥梁。
二是建立一个民族QQ群或微信群。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以年轻人为主体的特点,以社区为单元,建立少数民族QQ群或微信群,通过网络平台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交流民族工作心得体会,为少数民族群众释疑解惑。
三是组织一支民族信息员队伍。民族工作部门注重培养一批少数民族优秀分子和热心人士,担任民族工作信息员,通过他们及时掌握少数民族流动群众的愿望要求和动态信息,为做好民族工作提供服务。
四是形成一套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健全“微热线”从受理、登记到办理、报结、评价的反应机制和民族领域突发事件的维稳预案,努力做到投诉求助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突发事件发现在萌芽、解决在初始。
四、打造“微平台”,助推发展、成就梦想
一是构筑创业就业平台。通过建立流出地与流入地的双向沟通机制、开辟网上就业超市、举办专场招聘会、发放民族创业贷款等,为少数民族群众在浙就业创业、生产经营提供支持,努力让来浙的少数民族群众留得住、能融入、有发展。
二是提供个人发展平台。积极开办民族学校、技能培训班、创业实践基地等服务平台,探索创新舟山流动人口生产技能培训民族班、宁波北仑少数民族大学生教育实践基地等载体和模式,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提升职业素质,实现个人创业、致富和成才梦想。
三是创建才能展示平台。通过组建文艺轻骑队、举办民族艺术节、评选民族工艺精品、开展民族服饰设计比赛等形式,彰显少数民族文化魅力,挖掘民族文化商业开发利用价值,拓宽少数民族群众增收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