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中共舟山市委统战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3-05 14:25:55 来源:市委统战部

     根据市委部署,2020年8月31日至10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委统战部进行了巡察。2020年11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中共舟山市委统战部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部高度重视,及时召开部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和处室,明确整改期限,明确相关人员责任,切实把握整改要求,推动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及时成立了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统战部长任组长,常务副部长、副部长和一级调研员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整改督查工作,确保了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认真制定了《中共舟山市委统战部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坚持一问题一措施、综合施策的原则,细化整改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完成时限,确保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部务会议及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精心制定细化整改措施,层层分解落实整改任务,专题研究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不定期地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和督促。责任处室对整改的每个问题一条一条进行梳理,对整改措施一项一项狠抓落实,确保每项问题都立改立行,落实到位,长期坚持,推进统战工作有效开展,推动全市统战工作提质增效。

巡察反馈后,截至目前为止,28个问题已整改落实12个,需长期坚持16个,教育提醒3人,新制定制度3项,修改完善制度6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0.6715万元。

一、关于“新时代统一战线理论思想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大统战工作格局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学习常态化纳入部务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内容,做到部领导带头学习、深入思考,提高认识、指导工作。自从整改方案下发以来,部务会议坚持把中央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常态化纳入到部务会和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统战工作实际,坚持抓好学好,以此指导工作。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7位部务会议成员在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分管工作,谈了学习心得体会。

(二)力推统战理论进市委党校(市社会主义学院)。明确在2021年度全市新乡贤培训班等6个主体班次中开设统战理论课,特别要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列入市委党校(市社会主义学院)相关课程中,提高社会各界对党的统战理论、政策和法规的全面深刻认知。

(三)进一步加强对市工商联和市侨联党组的领导,充分发挥市工商联和市侨联在统战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和市侨联党组书记参加市委统战部部务会议和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每月召开一次相关单位工作例会,听取市工商联和市侨联月度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和下月工作安排,指导督促深入开展好相关工作。加强对市工商联和市侨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引领,部主要领导与市工商联和市侨联党组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部务会议听取并审议对市工商联和市侨联领导班子等重大人事安排。

(四)切实发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统战部)加强对成员单位统战工作的指导,特别是在2020年11月14日观音文化园开园活动和浙籍侨商家乡行—走进浙江自贸区活动、2020年12月31日政党协商会、2020年12月下旬对县(区)和功能区相关工作督查等重大统战活动中,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工作顺利完成。在2020年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研究通过了各成员单位年度统战工作内容,并下发至各成员单位,作为年度统战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调动和发挥了成员单位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持续开展“双走访”活动。深入各成员单位,宣传统战理论政策,推进统战政策的落实,了解统战对象表现,共同做好统战对象的教育和培养工作。2020年度,为进一步了解党外代表人士情况,分管副部长带队深入市卫健委、舟山医院、浙江海洋大学、国际海运、旅职学院等,向单位党委了解党外代表人士情况,传达并交流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与民主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规划等相关政策,并就推进代表人士的教育与培养提出了相关建议。推荐民盟市委会一位副主委参加为期一个月的民主党派中青年骨干培训班(2020年10月19-11月19日)。深入市知联会(新联会、网联会)骨干各成员所在单位,宣传统战理论。组织举办市知联会(新联会、网联会)骨干培训班,组织推荐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班。开展谈心交友走访活动,推进统战政策的落实,坚持服务大局推动发展。

(六)根据省委、省委办公厅的文件精神,协助市委及时出台了《中共舟山市委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的若干意见><浙江省委贯彻落实<民主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规划(2018-2027年)>若干意见>的意见》,同时在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及时代拟《舟委发〔2020〕19号文件工作任务分工》,经舟山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印发,明确了市属相关单位工作任务分工。目前,全市67家单位均已收到该分工,要求党委(党组)会议进行深入学习。文件下发后,我部专门走访了相关单位,就如第6条提出:各县区、市属单位、在舟高校应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保障”,第24条提出:“民主党派成员所在单位要支持其参加所在民主党派组织的调研、培训、会议及其他履职活动,并在时间、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对其在民主党派履职中的优秀成果,所在单位在考核考评中应予以参考并有所体现”进行了情况了解。进一步推进文件的贯彻执行,提升各单位党委(党组)对参政党的认识,对统战工作的重视。今后,我部将扩大走访范围,深入各相关单位宣传党的政策,进一步形成大统战格局。

 二、关于“党建引领统战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市委统战部对各地各部门以党建引领统战工作指导,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完善《舟山市统一战线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明确对县(区)、功能区、市属机关单位党委(党组)进行统战工作年度考核,修订完善考核赋分办法,印发《2020年度市属机关单位统战工作考核赋分办法》《2020年度县(区)和功能区统战工作考核赋分办法》,在考核内容上针对每个单位不同的特点和统战工作内容,针对性设置个性内容,以此强化硬性工作指标。2020年12月初,下发了考核通知,开始对全市64家市直属单位、4个县(区)和5个功能区管委会进行年度考核,并已将考核结果上报市考核办。

    (二)发挥“大团结、大联合”的统战优势,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建言献策,为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助力乡村振兴贡献民主党派的智慧和力量。积极组织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围绕“十四五”规划建言献策。2020年11月,我部就如何发挥参政党的力量助推舟山做好“十四五”规划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充分发挥优势,以“十三五”成果为基础,深入开展调研,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各民主党派主委、市知联会会长积极响应,纷纷带队,围绕舟山发展实际开展调研。2020年12月4日,市委开展政党协商会议,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无党派代表人士就建设海上花园城市、提升舟山渔业品牌、推动教育现代化、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开发、推进健康舟山建设、加快文旅体产业发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提出了14条意见建议。部分意见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的认可,并在“十四五”规划建议中被采纳。   

    (三)实施“同舟”系列党派工作品牌,提高统战品牌辨识度。我部高度重视党派工作品牌的建设。2020年11月,组织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联合开展了赴定海区小沙街道“同舟.健康行”活动,为村民送医送药,让乡村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大医院才有的专家诊疗服务。市、区两级新联会成立了“同舟涉税服务联盟”基地,发挥涉税行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专业特长,为新注册企业提供指导与服务。2020年12月,我部召开专职副主委联席会议,就如何提高舟山统战的辨识度进行了交流,最后达成了民主党派与乡村海岛结对服务的模式,以健康服务、科技帮扶、四季惠民、校地合作等为内容,以资源整合、借智借力为方式,以“一岛一品”“同舟专列”为品牌,共同助力海岛建设,为打造“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贡献民主党派的力量。部主要领导专门听取党派工作品牌建设,对“一岛一品”“同舟专列”表示了肯定。

    (四)指导宗教界落实常态化学习机制,加强思想政治方面的理论学习。部领导下基层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市、县两级各宗教团体召开学习例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指导相关宗教团体完成了2020年度工作总结,团体主要负责人个人述职及民主测评,制订了2021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拟组织相关宗教团体骨干人士赴外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国情之旅”学习考察活动。

 三、关于“引领统战对象主动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巡察以来,深入推进“同舟”品牌社会服务工作,引导组织新联会、网联会等党外人士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开展助困、助学活动。引导新联会、网联会积极建言献策,走访对口联系单位,收集政党协商、社情民意等建议。进一步完善网络界党外人士队伍,实施正能量网络大V培养工程,同心同向地共同打造安全网络空间,构建网络公共空间安全“防火墙”,助力新区建设。   

(二)通过“双走访”活动,对民主党派代表人士进行全面的了解,做到“提人知情”。同时,根据德才表现,推荐提拔了两位民主党派同志分别到有关单位担任领导岗位。

四、关于“政党协商工作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注重政党协商过程,强化政党协商效能。2020年7月,协助市委举行七届九次全会有关重大事项专题协商会,围绕打造“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及建设“幸福舟山”开展专题协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会议由市委书记俞东来主持。会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代表先后发言,聚焦危化品应急救援、残疾人事业发展、随迁子女教育、文旅体产业发展、医疗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打造活力新城、建设美丽智慧海岛等,提出了不少意见建议。俞东来书记认真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表示,市委将认真研究吸纳各方意见建议,把全会报告修改好、完善好。党外人士要围绕全市发展大局,继续发挥各自优势作用,为全市中心工作多献“金点子”、搭好“民心桥”、传递“正能量”,形成建设“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的强大合力,掀起推动舟山赶超发展的新高潮。此次政党协商会议征求的意见建议,已充分融入市委七届九次全会报告中,并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进行了反馈。

    (二)2020年11月,协助市委召开“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专项民主监督协商座谈会。会议由市委书记俞东来主持。会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围绕市域治理,分别就停车设施建设和停车管理现代化、消除数据信息孤岛、深化“最多跑一地”改革、提升绿色石化基地本质安全能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基层数字化转型、发挥商会组织作用、油品贸易领域事中事后监管等内容,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俞东来书记认真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为提升舟山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作出的努力表示肯定,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和吸纳意见建议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会后,协助市委办将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和责任分解,细化为8个大项22个小项,由市委办发文推动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相关工作,16家责任单位已及时进行了反馈。形成了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在专项民主监督协商座谈会后意见建议反馈的工作闭环,今后召开的专题协商会议也将按此工作闭环方式进行反馈。

    (三)2020年12月,协助市委召开“十四五”规划建议专题协商会,市委书记俞东来主持会议,并就市委《关于制定“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征求意见稿)》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围绕建设海上花园城市、提升舟山渔业品牌、推动教育现代化、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开发、推进健康舟山建设、加快文旅体产业发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俞东来书记最后指出,党外人士从各自领域出发,围绕“十四五”时期发展思路、任务、举措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为市委高质量编制好“十四五”规划建议贡献了智慧力量。俞东来书记希望大家继续发挥自身优势,深入开展调研,积极建言献策,共同谋划好、制定好我市“十四五”发展蓝图。此次政党协商会议征求的意见建议已纳入到全市的“十四五”规划之中,并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进行了反馈。

五、关于“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统战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及我省我市实施意见,认真抓好有针对性地督查指导工作。目前,《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已全文公布,我部在第一时间进行学习宣传贯彻,将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做好我市实施意见的修改完善工作。

(二)督促四个县(区)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对成员单位制定年度工作任务或考核细则,加强对成员单位日常督查和考核。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四个县(区)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年度统战工作任务,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年度工作,在此基础上,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考核任务,切实加强对成员单位的日常督查和考核,并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列入2021年度县(区)统战工作考核内容,加强平时督查和考核,推进全市统战工作在新发展阶段提质增效,高质量开展。

(三)每年1月份,对政府相关部门与民主党派对口联系中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与汇总。2020年12月,我部已发函至24家民主党派各对口联系单位,要求对一年来与民主党派的对口联系工作按照表格进行填报,填报的过程也是对口联系工作的梳理与检查。目前,该工作已基本汇总,结合汇总情况,我们将进行有针对性的走访与提醒。

六、关于“党外干部配备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部重视对党外干部的发现、培养、使用与管理。按计划开展了民主党派骨干培训班、党外知识分子培训班,加强对党外干部的政治引领、思想教育,推动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荐党外干部参加由市委组织部举办的为期3个月的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组织召开两部联席会议,就各民主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进行了详细汇报与交流,尤其对各民主党派后备队伍梯队建设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2020年共推荐2名党外干部到重要岗位进行挂职锻炼,提升党外干部的实践能力。两部联席会议高度重视党外干部的配备问题,2019年12月,市政协专职副秘书长(党外)和市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党外)配备到位,2020年1月,定海区政协副主席(党外)配备到位。

七、关于“党外人士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改完善我市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评价制度,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对象范围、基本内容、主要程序,规范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评价工作。

(二)建立与无党派人士所在单位、本人沟通机制,走访无党派人士所在单位,了解其综合表现情况。常态组织新认定的无党派人士的教育培训工作。目前,已按照文件要求,规范无党派人士调整充实暨认定登记工作并经部务会议审定。无党派人士名单每年进行一次调整充实,适时掌握、及时更新无党派人士动态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注意中青年无党派人士和新群体新领域中的无党派人士的发现和培养,注重作用发挥。

八、关于“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不到位,履行执法监管职责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新城区域存在的个别非法宗教活动场所的现状,开展了专项督查暗访,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将督查暗访情况反馈给新城管委会,要求根据工作职责依法处理并做好维稳信访工作。开展现场执法,要求相关人员立即停止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停止对外开放,相关教职人员限期搬离场所民宗部门将继续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处置。

(二)针对个别场所建设审批不规范的情况,已对场所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今后要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审批的监管力度,新建的朱家尖观音文化园和新城长福禅寺均依法完成了土地证办理等相关行政审批事项。

(三)2020年12月,成立了舟山市民宗口子行政审批专项工作组,加强对行政审批监管职责。

九、关于“落实市委主题教育活动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部机关党委履职能力,制定出台《中共舟山市委统战部机关委员会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增强部机关党委对所属支部工作的指导,确保工作指导全覆盖。

十、关于“执行市委‘三定方案’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0年11月下旬,已按照市委“三定方案”,调整处室,配好力量。组织开展部机关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和交流轮岗工作,提拔任用3名机关干部,6名干部晋升职级,21名干部岗位交流。

十一、关于“落实市委法治建设要求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审办分离要求,涉及民宗一处和民宗二处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明确由民宗一处和民宗二处工作人员担任执法员,由综合处工作人员担任法制审核员。目前,已严格按要求实行审办分离。

(二)下发《舟山市民宗局关于规范行政审批流程主要环节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明确行政审批职责。

(三)成立了舟山市民宗口子行政执法专项工作组,制定完成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配套制度,即《舟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舟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舟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十二、关于“会前沟通酝酿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跟据《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我部“三定”方案及统战工作职责和实际,经过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意见,部务会议研究,修订完善《市委统战部部务会议制度》,明确“三重一大”必须由部务会议研究决定。

(二)认真做好会前酝酿和征求驻部纪检监察组意见工作,确保议事决策严格规范。根据《市委统战部部务会议制度》,上会议题必须酝酿成熟、准备充分。会前由部务会议成员协调有关处室提出书面方案和材料。在部务会议召开前,我部将部务会议方案和上会议题征求驻部纪检监察组意见并备案,推进部务会议更加规范化、民主化。

十三、关于“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未上部务会议研究”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执行2019年完善修订的《市委统战部财务审批制度》第八条规定,坚持5万元以上的大额经费必须事先报部务会议研究,同意后才能开支。根据新的要求,又修改完善《市委统战部财务审批制度》,审批权限和使用流程更加规范。指导各有关处室严格落实部《调查研究工作制度》要求,加强对外出调研的管理。

十四、关于“工作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按照《舟山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市委办相关文件要求,我部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研究出台了《关于调整市委统战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关于部领导意识形态工作分工的通知》等文件,及时调整市委统战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及时进行了分工,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不因人员变化受影响。部务会议全年3次专题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部务会议听取了我部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分析了统战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做好统战领域评估工作,形成了市委统战部意识形态工作自查报告。同时,由常务副部长对具体责任人提出批评教育,

(二)2020年12月下旬,由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网信办等单位联合对全市各县(区)、相关功能区管委会开展了相关工作督查,发现问题,专项反馈,及时整改。

十五、关于“对外宣传阵地建设和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部机关网站栏目更新管理人员,做到网站内容及时更新。

(二)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部机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内容维护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提高部机关网站、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效率。

(三)对部网站长期闲置的栏目进行调整。

十六、关于“市委统战部及下属单位存在虚编事项、虚增人数、超标接待及公务接待无公函等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党政机关例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意识。

(二)重新修订完善《市委统战部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务接待标准、接待事项、接待人数,确保在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不再出现虚编事项、虚增人数、超标接待和套取资金情况。

(三)严格审核把控实施“一事一审批”、“一事一结算”等接待制度,明确接待前要报办公室审核,办公室具体人员一星期要汇总一次,就餐后能及时结算的要及时用公务卡结算,费用开支必须与接待和会议相关的费用,杜绝在接待费、会议费中列支购买水产品等其他无关费用

十七、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规范考察调研活动,严格审核调研课题的计划性、必要性和人员安排的真实性。杜绝照顾性赴市外开展无实质性内容的调研考察活动。

(二)进一步健全《市委统战部财务审批制度》中有关会议培训经费的管理,明确要求并进一步落实有关会议费和培训费使用规定,严格实行会议和培训审批制度,加强会议费用审核和监督,经费决算必须要附上费用开支清单,确保不在会议和培训费中列支无关费用。

     十八、关于“经费支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参照市财政局核算中心报销规定,修订完善了《市委统战部财务审批制度》,增加了慰问费领取使用规定,规定以现金形式领取的慰问费,采取谁领谁签名。由处室经办人代领的,先由经办人签名代领,在慰问结束后及时附上签收单交财务,并附在报销单据后。对有关社会团体支出的慰问金,需对方提供正式收据及收款账号开户行,报销金额直接转入对方账户。在目前对相关团体和代表人士元旦春节慰问中,都按照《市委统战部财务审批制度》有关规定进行经费支付和使用,规范经费支出。 

(二)修订完善了《市委统战部财务审批制度》,增加了出境费用支付使用规定,规定明确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核外汇的流程和省批件要求,规范出境费用支付。报销时附上出国(境)批件、人民币预算表、外汇开支预算表、外汇开支核销表,确保费用支付与批件内容相符。修订完善了舟山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舟山海外联谊会、舟山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财务制度,严格财务管理,严格费用列支范围和渠道,杜绝费用转嫁问题的产生。修订完善了《舟山海外联谊会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经费来源、支出范围、支出原则和借款事项,规定经费支出只能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的活动,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截留、侵占或挪作它用。修订完善了《舟山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舟山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管理,明确章程规定业务范围外的经费不能在本单位经费中开支。

十九、关于“专题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认真”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防止形式主义的有关精神,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同时,由常务副部长对具体责任人提出批评教育,具体负责人在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

二十、关于“责任书签订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防止形式主义的有关精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理论业务学习,提升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水平。同时,由常务副部长对具体责任人提出批评教育。同时 ,结合实际对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进行认真研究,杜绝形式主义,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十一、关于“机关党委作用弱化、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部机关党委研究制定《中共舟山市委统战部机关委员会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开展对所属支部的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推进党建工作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

(二)加强对所属支部日常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各支部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指导部机关支部和老干部支部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开展支部换届工作。

二十二、关于“干部管理存在‘宽松软’,纪律规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部机关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增强规矩意识,坚决服从组织安排,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驻部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

(二)强化对干部日常监管,突出加强对办公室、民宗一处、侨务与海外联络处、民主党派与党外干部处、党外知识分子与非公有制经济处等重要岗位的日常监管。开展“双走访”工作,走访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走访干部本人,谈心谈话,了解和掌握干部平时表现。定期分析干部队伍建设形势,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对工作表现和廉政风险经常予以提醒,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有关规定,强化平时监督,对发现的不良现象不姑息、不迁就。

二十三、关于对“干部日常监督缺失,存在违纪违法情况”问题整改情况

部机关一名驾驶员用公车油卡积分违规给私家车加油,我部们已于2018年7月作出处理决定,责定其退回油款、书面检查。下步将进一步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重申有关制度规定,强化纪律观念。规范对油卡的管理,由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不定时进行抽检,核对总里程数和耗油数,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十四、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舟山市委统战部(市民主党派)机关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市委统战部(民主党派)机关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规范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批程序和证件管理,严肃出国(境)纪律,明确相关责任。

(二)目前,我部管理干部职工共有76人,有因私证照64本(其中:2本台湾通行证由市台办保管,已失效;2本护照遗失并失效,1本遗失),目前在我部保管的因私证照59本。

二十五、关于“廉政谈话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部务会议成员“一岗双责”,部领导做好对分管处室负责人的廉政谈话工作,同时把谈话情况纳入履行“一岗双责”的重要报告内容,确保廉政谈话工作落到实处。

二十六、关于“用人导向有偏差,存在照顾性安排的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2020年11月部干部人事调整中,严肃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资格条件使用干部,坚决纠正照顾性安排干部的问题。同时,由常务副部长对具体负责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在今后招聘编外人员中严格按照招聘要求和条件执行,设置回避条件,避免发生优亲厚友现象发生。

二十七、关于“干部岗位交流力度不大,结构断层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部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调整处室干部配置,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组织开展部机关干部选拔任用交流轮岗。2020年11月,对部机关在同一个岗位任职时间超过8年的3名干部进行岗位交流,

二十八、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到位,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2020年11月,提任3名科级干部中严格按照干部任用工作程序,进一步加强部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下一步,市委统战部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和成果巩固,真正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促进全市统战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深化对巡察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向严紧实。
    二是狠抓整改落实质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紧紧抓住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推进整改高质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组织“回头看”,举一反三,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推进的整改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快进度,以钉子精神,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进一步做好公开、公示工作,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果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总结巡察整改经验和成果,坚持从关键入手、从细节着眼、有点及面,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坚持标本兼治。坚持立足长远、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找准问题根源,着力在建立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上下功夫,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实现管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考评科学化,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以整改促进机制建设,形成科学合理、有序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部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统一战线工作高效落实和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80—2280995;电子邮箱tzb@zhoushan.gov.cn。

 

                                                                                   舟山市委统战部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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