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要闻

重要地方性法规协商座谈会召开

时间:2026-10-27 来源:民主党派与党外干部处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10月21日,我市召开重要地方性法规协商座谈会,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对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及制定的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洪碧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捷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舟山市海上花园城市风貌管理条例(草案)》立法情况和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市工委)、市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分别从细化海岛差异化治理、设置渔港风貌管控专项条款、增加景观视廊保护和公共环境艺术品管护等方面提出意见,并围绕海岛低空交通建设与运行管理、海洋废弃物综合治理、海岛养老服务供给等方面提出立法建议。

会议指出

立法协商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我市已将立法协商纳入市委政党协商计划,构建起“从建言到落地”的立法政党协商闭环机制,成为我市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实践探索。

会议强调

立法起草部门要认真研究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建议,科学合理地吸纳协商会成果,并及时反馈意见建议采纳情况,推动立法协商落地见效。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要持续围绕我市立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发挥专业界别优势,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让地方立法更好汇聚民智、反映民意。统战部门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党外人士与立法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提供服务,健全完善规范立法协商常态化机制,推动我市立法协商工作形成更多具有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


延伸阅读

《舟山市海上花园城市风貌管理条例(草案)》立法情况

风貌管理对提升城乡品质和市民生活幸福,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为了筑牢海岛生态风貌法治保障,提升海上花园城市辨识度,今年9月,市资源规划局起草形成《舟山市海上花园城市风貌管理条例(草案)》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条例(草案)》共三十九条,分为总则、规划与设计、保护与管理、实施与监督、附则五章。《条例(草案)》按照海上花园城市建设“全域景区化、全域大花园”要求和城乡融合发展现状,坚持城乡一体,构建科学的管控体系和审查管理机制,促进海上花园城市风貌管理统一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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